公司动态

“开门杀人”或“好心乘客”遭遇车祸……热点

总台央视新闻记者: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11月15日,如果乘客“开门杀人”,车险会赔吗?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法律责任?我们来看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乘客“开门杀人”机动车保险人不应拒绝赔偿的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乘客打开车门造成他人伤害,向强制车事故保险项下的保险人或者第三者商业车险项下的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的责任f 法庭 法庭 法庭 法庭 法庭 法庭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 辩护人法律专家岳其山表示:“该条明确认定乘客开门造成损害的行为是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这一认定意味着,法律将乘客开门行为视为机动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特定风险,而不是保证受害人能尽快从支付能力较强的责任方那里得到救济。电动自行车造成人身伤害如何判断?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果电动自行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风险事故涉案各方车辆法律专家岳其山表示:“随着电动自行车性能的不断提高和复杂性的提高。这种综合考量机制可以让变速、超速等危险行为的具体后果更加准确地反映民事赔偿。当“好心搭车”遭遇车祸时,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征求意见稿对非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事故、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过错程度等事实因素进行了认定。法律专家岳启山表示:“我们说亲友同事之间搭便车的现象很普遍,在法律上我们一般称之为善意搭车。这不仅可以避免善意提供协助的司机因普通错误而承担过大的责任,而且可以保证当司机确实存在严重过错时,乘客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